各位教师和学员:
您好!为了打造和谐、美好的学习乐园,请您注意以下事项:
1.学员应凭《学员证》到已注册科目教室上课,不得串班听课,杜绝非学员听课。去其他班补相应课程要征得教务处同意后方能进行。
2.学员要遵守上课时间。上课时间为:
上午8:30----10:30,
下午2:30----4:30。
各教室将提前20分钟开门,延迟20分钟锁门,放学后请不要在教室长时间逗留。
3.学员应尊敬老师,对教学工作有不同意见或建议,须在课间或课后与老师交流,或通过班长向教务处反映,也可形成书面文字放入建议箱,不得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4.学员应该共同维护学习环境。上课时要遵守课堂纪律,爱护公物,讲究卫生,相互帮助,服从老师、班委会和辅导员的管理。上课中不得织毛衣、吃零食,不得将小孩带进教室,不得将宠物带入校内。要将手机设为振铃状态。
5.学员到校后要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;进出电梯应相互礼让,不得拥挤;在校区内活动要团结互助,注意防滑防摔;校区内严禁吸烟,如要吸烟请到楼下空旷处。
6.学员不得向老师索要作品或自行拿走教师示范作品;严禁在校内以各种名义和方式从事商业活动。